﹝网民留言﹞我是六盘水市的一名职工。2014年买房子的时候,因工作未满一年,单位还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所以买房时就用了商业贷款。如今在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已3年多了,因商业贷款利率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得多,想将商业贷款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网上也查了相关要求,只要符合条件的可以转。我多次咨询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是住房公积金只能取出来不能贷,更不能用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答复只要房子和商业贷款都是贵阳市内,且在贵阳市缴有住房公积金,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将原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维修。同样一个省,地区不同,为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差异那么大。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条件,取或贷都可以,为什么六盘水市就只能取?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回复意见﹞网友您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六盘水市至今未实行“商转公”贷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
一是国家尚未出台统一的“商转公”贷款政策规定,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无政策法规支撑。一些城市通过协调商业银行合作的方式,进行了“商转公”贷款业务尝试,但都未能持久。2015年以前,六盘水市曾应职工要求,与相关商业银行协商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因商业银行提出的合作条件较为苛刻,要求自合作之日起,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先在银行以商贷方式贷款满两年后方可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样明显地侵害了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大多数权利人的利益。以牺牲多数人利益,达到个别或少数人利益的办法不符合服务老百姓的政策方向,六盘水市解决“商转公”贷款的措施探索因此而搁置。
二是保障资金不足。2015年,国家实施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后,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度达到和超过100%,职工提取、贷款使用进入排队轮候状态,需求保障出现问题。到2017年底,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仍维持在90%以上, 超过了85%的警戒线。资金保障能力不足,无力施行“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是一些城市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开展的一项试行业务,多数均因政策、资金不足等问题没有持久进行。据了解,全国范围内试行“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城市,如海南、西安、厦门、南昌、武汉、扬州、株洲、日照等均已停止实施。
综上所述,六盘水市尚不具备开办“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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