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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出台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60万元
发布日期:2020-08-07 09:20 文章字号:

玉屏出台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60万元

   近日,中共玉屏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凡是确定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引资考核的项目,年终目标考核直接加1分。对招商引资任务推进效果较好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年终目标考核直接加分,可累计加分,最高可加到5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各界人士个人(不包括单位干部职工)招商引资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为60万元

    《办法》适用于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玉屏经开区管委会、县农业园区办及社会组织和自然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各界人士)。《办法》所认定的招商引资项目是指从县域内返乡农民工及县域以外引进资金并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预审同意新建的项目。县委、县政府政府按适当增长的原则,每年向全县各考评单位下达招商引资任务,主要考核方式分为:(1资料审查:主要审核项目档案资料,包括各类媒体发表的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和工作台账等。2现场察看:对所报项目逐个现场察看,核实项目建设进度、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机器设备数量和固定投资等情况,确认项目到位资金。

根据考核结果,设立考核单项奖,每年评选先进单位6个,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2万元奖励。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各界人士个人(不包括单位干部职工)引进项目为一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万以上,二产类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5‰,给予一次性鼓励奖励。引进项目为三产类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鼓励奖励。引进项目为世界500强企业另奖10万元,国内、民企500强企业另奖5万元。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为60万元,确实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效果好,可采取一事一议,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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