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专班,省代办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将《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招商和营商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11日
贵州省投资促进局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提高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推进全局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是切实加强投促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投促干部法治素养的有效途径,是我局全面打造法治建设模范机关的必然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从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开始,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五年普法规划都把国家工作人员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明确了具体要求。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全局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渐提高,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在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之年,对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各处室(专班)、直属单位一定要从全面依法行政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提供服务的能力,为法治贵州建设作出投促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二、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主要内容
我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与招商营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我省地方性相关法规,全局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国家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做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真学真用、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招商营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发展全省投促事业提供长期性的法治保障。
(二)突出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各处室(专班)、直属单位要把学习宪法放在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培养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实施。学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文化建设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安全建设法律法规,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工作的水平。
(三)注重学习与招商营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加强与招商营商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外来投资服务和保障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与招商和营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坚持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同国家法律学习宣传的衔接协调,同意识形态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刻认识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各党支部要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情况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持续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五)不断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我局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各处室(专班)、直属单位结合岗位需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办事,引导市场主体学法知法守法,依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三、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投促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我局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并注重加强对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工作氛围。
(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考核制度管理。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坚持以自学为主,联系自身工作实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学法,如实记录学法内容,年度学法情况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年终工作考核、提拔任用以及评先选优等重要依据之一。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用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注重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学法用法中的运用,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拓宽学法渠道,推进学法形式创新。
(四)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制度。根据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最新要求,每年组织全体投促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确保学法率、考试率和合格率均达到省直机关当年相关考核标准,全局考试情况及成绩按要求报省法宣办备案。
(五)落实省直单位法治培训任务。积极参加省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法治培训、干部培训、教育培训,及时参加组织人事部门谋划开展的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工作培训,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在各类培训中要认真学习法治知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注重在招商营商业务培训中加大法治内容的比重。
(六)坚持依法决策。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予上报实施。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招商营商业务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
(七)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产业大招商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职责和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八)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抓实全局述法工作,按要求把投促领导干部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方面内容纳入年度考核述职,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投促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投促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四、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局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局其他领导担任副组长,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人员负责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承担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处室(专班)、直属单位在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局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做到与投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一体推进全局普法工作、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充分调动投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注重总结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动学法用法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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